1、 在分管教学院长领导下,协助制订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;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;参与研究学院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;参与学院本、专科生的招生工作。
2、 协助制订和修订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,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。
3、 组织学院教学过程的实施,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。组织进行教学质量评估、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优工作。负责学院教学时间的安排、教学调度和教室的使用与管理,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。
4、 负责下达教学任务,组织学院学生网上选课及重修课的安排,编排课程表,组织学院的课程考试。
5、 配合学院新上专业的申报工作,负责制定专业、课程建设规划,负责课程体系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等工作。
6、 协助学院各专业教材、教学参考书的编写、印刷和出版,审议学院教学单位的教材建设计划;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;负责各专业使用教材的认证和管理、以及教材的研讨和评估;组织全校优秀教材及优秀讲义的评选。
7、 负责组织学生第二次选择专业。
8、 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和管理活动,及时掌握教学动态,配合全校性的教学经验交流会。协助学院教学成果的评奖和推荐报奖工作。
9、 参与研究学院教育经费的使用分配方案,负责编制教务处运行经费预算和检查使用。
10、 负责接受、管理校外人员来我校的进修、旁听等工作。
11、 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,制订学院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、组织实习教学运行的检查,负责校内外基地建设与评估。
12、 负责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、毕业(生产)实习、课程论文(设计)、第二课堂活动等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质量标准,协助学院团总支大学生科研计划(SRT)的立项和实施,对各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评估。
13、 负责学生注册,成绩管理,学生的升、降、留、转、毕业及学位授予等工作。
14、 配合学校搞好教学改革的战略研究、教学信息宣传及《山东农业教育》刊物的出版发行工作。
15、 协助院长(副院长)搞好学院教学督导组的遴选换届、工作安排及学习和生活等协调服务工作。负责学生教学信息的管理和指导。
16、 组织检查实验课的设置、质量、开出率和实验教学中心的检查评比及评估工作。
17、 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。